经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重庆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条例》将于今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该《条例》是我市第一部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共6章55条,针对知识产权法制建设较滞后、全链条保护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予以细化,明确规定了负有知识产权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违法案件处理协同机制,加强对侵权风险集中领域和区域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同时,《条例》也及时回应了新兴领域知识产权的治理需求,规范建立数据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机制。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娄振新:“特别是针对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具身智能、低空经济、先进制造业等方面,如何促进和发展知识产权,作了相应的规定。”
《条例》还鼓励和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强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以专利产业化为导向,提升专利申请源头质量。同时,《条例》明确了对科学技术人员的产权激励措施,旨在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的整体效能,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规一处处长娄振新:“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可以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激励科学技术人员开展科技成果研发、转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减免、分期缴纳、递延缴纳等税收优惠。”